杭州演出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你公司杭演[2007]141号文悉。
根据文化部文市函[2007]2478号文批复,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按杭演 [2007]141号接待计划,安排你公司邀请的新加坡歌手杜成义和马来西亚歌手林宇中于2007年12月31日到杭州演出一场,该演出由你公司承办。
请严格按文化部批复办理,项目执行人必须切实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做好演出接待工作,注意安全,确保演出顺利进行,演出结束后将情况及时汇报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