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同意韩国京畿道爱乐乐团到杭州演出接待计划的批复
发布机构:浙江省文化厅 发布时间:2008-05-13 16: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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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外〔2008〕157号
杭州演出有限公司:
你公司杭演[2008]64号文悉。根据文化部文市函[2008]567号文批复,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按杭演[2008]64号接待计划,安排你公司邀请的韩国京畿道爱乐乐团一行25人于2008年5月21日到杭州大剧院演出一场、22日到宁波大剧院演出一场,以上演出由你公司承办。
请严格按文化部批复办理,项目执行人必须切实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做好演出接待工作,注意安全,确保演出顺利进行,演出结束后将情况及时汇报我厅。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演出△ 韩国 批复
抄送:省委宣传部,省外办、省公安厅、省安全厅,杭州市、江干区,宁波市、江北区文广新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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