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同意俄罗斯阿穆尔州布拉格维申斯克市少儿杂技团到我省演出接待计划的批复

发布机构:浙江省文化厅  发布时间:2008-05-20 15:40:08 选择字号:

                  浙文外〔2008〕168号 

杭州演出有限公司 :
    你公司杭演[2008]62号文悉。
    根据文化部文市函[2008]501号文批复,经研究,同意黑龙江省北方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邀请的俄罗斯阿穆尔州布拉格维申斯克市少儿杂技团增加到我省演出。请你公司按杭演[2008]62号接待计划,安排该团一行23人于2008年5月30日到嘉兴大剧院演出一场、6月2日到宁波市鄞州区文化艺术中心演出一场、6月6日到温州东南剧院演出一场、6月7日到台州椒江剧院演出两场、6月8日到舟山剧院演出两场、6月12日至13日到宁波大剧院演出两场,6月14日到嘉兴桐乡科技会展中心演出两场,以上演出由你公司承办。
    请严格按文化部批复办理,项目执行人必须切实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做好演出接待工作,注意安全,确保演出顺利进行,演出结束后将情况及时汇报我厅。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主题词:演出△ 俄罗斯 批复 
    抄送:省委宣传部,省外办、省公安厅、省安全厅,嘉兴市、宁波市,鄞州区、温州市,鹿城区、台州市,椒江区、舟山市,定海区、宁波市,江北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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