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儿童剧优秀剧目展演的通知

发布机构:文化部  发布时间:2008-09-10 17:00:27 选择字号: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动儿童戏剧的创作和演出,发掘儿童剧艺术的优秀剧目和人才,提高儿童剧艺术综合水平,进一步推动儿童剧艺术的繁荣和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更好地保障少年儿童的文化权益,经研究,文化部决定于2008年12月举办第六届全国儿童剧优秀剧目展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第六届全国儿童剧优秀剧目展演
  二、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三、承办单位:文化部艺术司、广州市文化局
  四、时间:2008年12月
  五、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六、奖项:本届全国儿童剧优秀剧目展演设剧目奖一、二、三等。评委会由文化部艺术司负责组织。一等奖作品将参加第九届中国艺术节。
  七、申报剧目范围:
  2005年以来创作排演,没有参加过文化部举办的全国性艺术活动的新剧目,包括话剧、音乐剧、木偶皮影剧等戏剧样式在内的少儿戏剧作品均可申报。
  八、申报及参展剧目选拔程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限申报2台剧目,并排出先后顺序。
  申报剧目必须报送剧本(5份)、演出光盘(2份),并填写申报表。
  申报表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填写并加盖印章。
  各省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25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文化部艺术司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报有关领导部门审定后,向各省发出入选剧目通知。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20
  联 系 人:文化部艺术司戏剧处  马仲鸿 陈  珺
  联系电话:010—59881766 59881772
  传    真:010—59881773
  特此通知。

第六届全国儿童剧优秀剧目展演剧目申报表

剧    名

剧    种

演出单位

编    剧

导    演

作    曲

舞美设计

主    演

排演计划

剧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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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申报单位公章                文化厅局公章


主题词:

二OO八年九月十日 印发 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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