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外〔2008〕337号
浙江省公司:
你公司浙演[2008]86号文悉。根据文化部文市函[2008]1186号批复。经研究,同意由你公司邀请的法国爵士钢琴家弗兰克•阿姆塞勒到我省杭州的演出,由你公司按浙演[2008]86号接待计划,安排该团一行1人于2008年9月26日到杭州剧院演出一场。该演出由你公司承办。
请严格按文化部批复办理,项目执行人必须切实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做好演出接待工作,注意安全,确保演出顺利进行,
演出结束后将情况及时汇报我厅。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