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外〔2008〕338号
浙江省演出公司:
你公司浙演[2008]91号文悉。
根据文化部文市函[2008]1450号文批复,经研究,同意由浙江省演出公司按照浙演[2008]91号接待计划邀请韩国歌手蔡妍于2008年9月29日到杭州魅力金座娱乐城参加演出,该演出由你公司承办。
请严格按文化部批复办理,项目执行人必须切实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做好演出接待工作,注意安全,确保演出顺利进行,
演出结束后将情况及时汇报我厅。
此复。
附件:演出曲目单
1. 爱人
2. 两个人
3. 爱情真经
4. 为爱祈祷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