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港澳台〔2008〕196号
浙江省对外文化交流公司:
你公司浙文交[2008]117号文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香港歌手许秋怡于2008年9月27日、颜少玲于2008年10月3日、罗行堂于2008年10月8日到我省慈溪雷克酒吧参加演出,该演出由你公司承办。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向演出当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备案和报批手续。演出结束后及时将情况汇报我厅。
此复。
附件:演唱曲目
许秋怡
1. 片片枫叶情
2. 现代爱情故事
3. 花花宇宙
颜少玲
1. 一个人的精彩
2. 失忆周末
3. 全身暑假
罗行堂
1. 男儿当自强
2. 万水千山总是情
3. 月亮代表我的心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