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艺馆、文化馆评估数据及定级情况公示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04-03-04 14:57:34 选择字号:

  根据文化部社图司要求,现将文化部对我省群艺馆、文化馆评估数据及定级情况予以公示。如对评估数据和定级情况有异议和意见,请在3月11前函告我厅社文处。电话、传真:0571-8521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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